2008年2月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同志对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工作做了重要批示:过去的一年,我委委托协会办理的事项多、任务重,协会紧密团结会员单位,组织专家等社会力量,务实工作,开拓创新,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协会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谨向协会表示感谢和祝贺。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协会紧紧围绕培育和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以下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毛林繁对杜鹰副主任批示的解读。
解读1:什么是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
招标是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有效机制。招标投标市场则是提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即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活动的载体。所谓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实际上就是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整个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办事,进而完成合同签订的市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实际上就是对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的基本原则要求。
解读2: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招标投标法》从200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种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正在逐渐形成,这有力地促进了招标投标行业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但八年多的招标实践也暴露出一些监管部门、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不依法办事等突出问题,如: (1)一些地区或部门违反《招标投标法》,对一些高利润行业实行垄断经营;一些地区或部门颁布文件规定或程序设置一些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的企业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工作,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实现其局部利益; (2)一些地方政府在组织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直接确定了中标人后再组织招标;一些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门中的人员利用政府赋予其的权力,私下里搞围标、串标,或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等,进而实现其少数人、地区或部门利益; (3)招标人内定中标人或招标人中一些决策者内定中标人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招标人在委托招标时,有的直接将能否确保其内定中标人中标作为选择代理机构的条件;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组织项目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针对某个或某几个投标人的评审条件,或通过明示、暗示等方式引导评标委员会评标,进而实现委托人内定中标人或其受益者中标的目的; (4)一些投标人搞串通投标或挂靠,以虚假方式骗取中标,或以其他违法违规方式骗取中标等; (5)一些项目评标组织不规范,不按法律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有的专业不专,有的根本就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有的更是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人串通,或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其的职责与义务; (6)行政监督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国办发(2000)34号)文件曾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进行了细致分工,但有的地区监督部门人员素质低下,不具备监督能力,不清楚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一些地区监督部门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依法监督,仅凭借个人喜好或目的,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 以上列举的问题,实际上还仅是这些年招标投标活动中暴露出的一部分问题。
解读3:如何培育、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培育、规范中国招标投标市场,是一项任重而道远、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到制度建设,又涉及到提高整个国民素质,依法组织或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自觉性的培养。而进一步培育、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一方面是市场监管需要,更主要的则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需要。 培育、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及早颁布施行《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配套法规,明确责任,对一些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文件、管理办法要予以及时调整或清除,依据《立法法》,建立中央、地方上下一致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2)深入宣传《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提高国民素质和法律意识,使依法招标投标的观念深入人心。 (3)及早颁布招标投标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标准投标文件、标准评标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颁布招标投标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 (4)严格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及早推出其信用体信评价制度,对一些违规组织招标的代理机构,坚决予以清除出行业。 (5)建立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及公示制度,要求当事人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并履约,同时要打破部门界限,建立不诚信公示制度。 (6)建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职业评价、考核制度,规范其从业行为。 (7)规范评标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原则的实现。这当中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督部门对评标活动的监督,避免评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事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避免“南郭先生”现象的发生,这要求对现有各类专家库资源进行清理整合,及早建立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对专家进行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等。 (8)相关监督部门要健全监督体系,加强队监督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进而依法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从“党管干部”的角度出发,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国有企业领导、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行为实施监督。 综上所述,树立人人“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的核心,而这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解读4: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培育、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活动中可以起到哪些作用?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及处罚到位,二是发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作为行业组织的纽带,起到协助政府进行相关制度设置,建设信息公示平台,组织行业自律和设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评价体系等,具体说来,需要陆续开展以下工作: (1) 积极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些重点问题调研和分析,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建设。 (2)在会员和全行业中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守法用法的自我意识和自觉性。 (3)依据委托制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公示平台。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约束机制,扩大《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的签约范围,检查签约单位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 (4)适时组织行业各类标准招标文件、标准投标文件、标准评标报告及工作规程的编制工作,规范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 (5)组织招标师职业资格的考试与评价,时机成熟时,同时开展投标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素质。 (6)逐步建立招标投标行业统计规则,健全行业相关基础数据库,为相关政策出台及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作为服务于会员、政府和全行业的行业组织,有能力也有信心率领广大会员单位遵纪守法,为培育、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起到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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